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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离婚”在申城悄然出现

2000-07-30 来源:生活时报 闻文 我有话说

近些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这已是一种不争的事实,离婚在人们的眼里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情,其议论也已转趋平淡。而时下人们对沪上悄然出现的另一种离婚现象予以很大的关注,这就是“无理由离婚”。

所谓“无理由离婚”。就是现在有许多夫妻并不是性格不和,也不是有第三者插足,彼此皆找不出任何要离婚的客观理由。一言蔽之,就是觉得两人世界已失去意境,婚姻没有意思。因此,双双从容情愿地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离婚手续,然后分道扬镳。

沪西某新村的陈先生和陆女士就是一对“无理由离婚”的夫妻,陈先生今年34岁,陆女士今年32岁,皆具有大学本科的学历,而且都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他俩在三年前经亲朋介绍搭桥而认识。经过近一年的“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终于“合二为一了”。婚后第一年,双双都觉得小日子有点诗情画意。可是到了第二年,两人隐隐感觉到诗情画意的日子似乎渐渐消失,夫妻该说的话似乎已全部说尽,该柔情的似乎已柔情完了,彼此都觉得对方对自己很好,但这种“好”已不同于当初的那种充满激情的“好”,现在的“好”很平淡,很平常,很难与当初的“好”相提并论,于是,小俩口的话语逐渐地减少了,每天离家上班,下班回家,吃罢晚饭,看完要看的电视,便关灯睡觉。如此这般的枯燥乏味,周而复始“两点一线”,都认为有必要冲出“围城”。上个月的一个晚上,陆女士向丈夫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陈先生听了后十分坦然,心平气和地回敬道:我也有这个想法,看来是不谋而合了。小俩口商定,下个休息日一同到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手续。休息日,他俩登临街道民政科、填写离婚登记表。约两个星期后,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一分为二”了。沪东某小区的关先生和罗女士,也是一对“无理由离婚”的小俩口,他俩是于两年前在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毕业的,其性格、爱好等基本相同,因此走出校门后半年就一同又走进了洞房。据他俩称:当度完了温馨的蜜月后,彼此就感觉得对方太透明了,以前的那种朦胧美感似乎已渐渐失却,吸引力也随之消失。夫妻关系自然而然地“貌合神离”“同床异梦”“从热到冷”。前几日,他俩也不声不响地一起到民政部门办妥了离婚手续,然后又到附近的小餐馆里共进了一次最后的晚餐。不过,他俩尽管分了手,但在很多的时候、场合、场所常常能见面,彼此的客气如初,互致问候,不像有些离婚者那样,形同陌人。

据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披露,今年以来,全区有100多对夫妻前来办理离婚手续,其中无理由离婚者有近10对,且文化层次相对较高、婚史均在二三年左右,都没有孩子。这个数字看起来虽不大,但却表明了无理由离婚现象确实已在我们身边不断地发生。

据悉,在国外,无理由离婚早已得到法律首肯,但呼吁取消无理由离婚的声浪也越来越高。

如今,无理由离婚通过某种途径已在我国得到了合法的默认。其原因是:离婚本身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许多不想因离婚问题而破坏彼此对昔日曾多少有过一段美好生活的回忆。按照传统的思想模式,凡事都得有头有尾,其现实生活并非这样,婚姻作为一种爱的方式,而这种爱应该起决定作用,爱是一种感觉,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感觉得到;爱又是一种磁场,一种相互的吸引,一方失去爱,势必会影响到对方。这种潜移默化的渗透效应,就是爱的消亡过程,从表面上来看,离婚双方没有理由,实际上爱的消亡就是一种理由,这一理由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是人们没有足够的勇气或不想承认它罢了。看来,我们的社会学家该要涉足这一新领域探究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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